广东省志·公路交通志
出版说明《广东省忘·公路交通志》是《广东省志》的专业分志,依据广东的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和规定而编写。按存真求实、据率直书原则,除“概述”外,述而不论,以客观史实反映广东省公路交通的发展、成就、特点、基本经验与客观规律。本志记述内容,包括未有公路以前的陆路交通发展简况,简述近见代公路交通的滥觞源流,以“概述”和“大事记”为经,略古详今,重点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公路建设与汽车运输史实。广东省行政区划,历年颇多变化,各地、市、县公路交通机构随着变更,各单位名称、管理范围、经营线路和组织编制相应屡作修改,本一概略而不记。所列县区,皆以所记串项之年区划为准。本志记述公路交通,一般只编写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路、桥梁、公路运输有关资料;乡间牛车大道及桥梁不予记述;部分略述与公路交通关英密切的城市路桥及汽车运输。至于市、县、续市攻部门管辖的城市道路建设、公共汽车和电车等市内交通,概子省略。各种公路交通技术业务简称或专用名词,如“大桥”、“特,∴桥梁”、“汽10”等,都在第一次使用时加以注释,以后从略。“民间运输”一词,是沿用历史上惯称。“民间运输管理局”则是1963年至1980年省交通厅和各地区原有行政机构。虽然民间运输长期以人力畜力搬运装卸短途运输为主,但50一60年代已逐渐使用机动装卸运输工具,1980年省政府才通告改称为集体所有制运输企业,简称“二运”。本虑因此仍设“民问运输”一章。本志对公路渡口的记述,只限于渡运汽车的码头渡口,一殷内河抗运码头及只载行人的横水渡口(后者在古、近代被认为陆上交通的组成部分),本志不子收编。公路长度,由于政弯降坡和单边加宽等原因,使历次按道路中线:刻量长度略有差异;桥梁设计与竣工长度,少数也有万分之几误差,本志一一设采用未次测量与竣工数字。